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与海宁市的交流合作,推动各项计划合作项目的落地落实,做好学院与海宁市2024年度校地合作项目储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3年度东方学院与海宁市校地合作项目的牵头单位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好项目总结,确保2023年项目落地见效;
2.校地合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须围绕“一办四组”工作内容,根据校地双方在发展战略、产教合作、人才合作、校区共建等方向的合作需求,结合本单位自身优势和已有的合作基础,认真谋划,做好2024年度项目储备;
3.已有2024年合作计划或合作意向的单位,请填写《2024年度拟于海宁市政府合作意向清单》(见附件),并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下午4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田宇广18967378705
电子邮箱:282504147@qq.com
社会合作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