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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评审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0 10:12: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评审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21年12月22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

地点:行政楼A218

参会人员:校内外评审专家组、各申报单位汇报人

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采用现场汇报答辩形式,汇报顺序详见《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申报名单》。汇报内容主要为2021年度校地合作项目情况、项目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等。每个部门汇报5分钟,答辩3分钟,请各申报单位汇报人做好汇报准备,汇报所用PPT请12月21日14:00前发送至邮箱937348482@qq.com。

社会合作部

2021年12月20日

附:

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申报名单:

序号

类别

部门名称

1

教学研究单位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

教学研究单位

工商管理学院

3

教学研究单位

财税学院

4

教学研究单位

金融与经贸学院

5

教学研究单位

外国语学院

6

教学研究单位

信息学院

7

教学研究单位

体育部

8

教学研究单位

法政学院

9

教学研究单位

创业学院

10

非教学研究单位

信息技术部

11

非教学研究单位

团委

12

非教学研究单位

学生工作部

13

非教学研究单位

后勤基建部

14

非教学研究单位

安全保卫部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和 “校地合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和“校地合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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