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评审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06 15:51:3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评审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25年1月9日(周四)上午9:15开始

地点:行政楼A216

参会人员:校内外评审专家组、各申报单位汇报人

2024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采用现场汇报形式,汇报顺序详见《2024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申报名单》。汇报内容主要为2024年度校地合作项目情况、项目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等。每个单位汇报5分钟,交流3分钟,请各申报单位汇报人做好汇报准备,若有汇报所用PPT请于1月8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82504147@qq.com。

附件:2024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申报名单(汇报顺序)


社会合作部

2025年1月6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度“校地合作先进单位”和 “校地合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CICPA培训班招生简章

CopyRight@2012-2020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1号实验楼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