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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级智库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02 09:06:02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智库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21】22号)(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院智库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对已立项的院级智库进行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经学院批准立项建设的8个智库。

二、考核主要内容

1.智库治理结构及人才梯队建设情况;

2.智库成果产出情况;

3.智库活动及媒体影响力情况;

4.管理制度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考核办法与程序

1.此次智库考核时间为20241月1日至20241231日。请各被考核智库将编制的2025年年度计划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智库考核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纸质于225日前交至行政楼A3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82504147@qq.com。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智库,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将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2.具体考核形式、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智库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高质量完成好此次考核工作。

联系人:田宇广;电话:0573-87571535;邮箱:282504147@qq.com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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