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推荐田宇广同志为2020-2021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6月25日- 2021年6月28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1年6月28日前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张雪平老师、倪玲霖老师反馈。
张雪平老师联系电话:87571532
倪玲霖老师联系电话:87571146
社会合作部、科技管理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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