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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英

作者:  时间:2017-06-22 16:28:33  浏览次数:

梁美英,讲师,1986年生,浙江新昌人。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与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分工会主席、法律系副主任,浙江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一、主持或参加的项目

(一)主持的项目

1. 2017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老年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ZMZC201742)。

2.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新民事诉讼法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Y201432292)。

3. 浙江省台办2014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浙台文化产品贸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1411)。

4. 院级重点教改课题“司法考试形式下《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研究”(2013JK33);

5. 院级重点教改课题“基于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法律实务》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2016JK12);

6. 院级科研项目“法官裁量型证明责任分配研究”( 2011dfy006 );

7. 院级科研项目“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3dfy032);

8. 院级教学科研课题“民事诉讼法实训教学模式研究”(2011JK23);

9. 院级教学科研课题“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2012JK15);

10.杭州法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横向课题“国家司法考试诉讼法试题规律研究”(1HKT90144002)。

(二)参与的项目

1.浙江省台办2012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海峡两岸知识产权司法协助理论与实践工作研究”2/3。

2.201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涉台研究”专项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下的涉台仲裁制度创新研究:基于在浙台商权益保护的视角”,2/7.

二、发表的论文

1.“数字图书馆著作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载于《才智》2012年第7期中旬刊;

2.“论证明责任倒置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载于《法制与社会》2012年12月(下)。

3.“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载于《改革与开放》2013年第10期上。

4.“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载于《法制博览》2014年第17期。

5.“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证研究”,载于《经济管理:全文版》2016年第8期。

三、所获荣誉

1. 2011.12,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

2. 2015.2,浙江省台办2014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三等奖;

3. 2013.11,《非刑事司法赔偿证明责任研究》获第二届“卡森杯”法律学术论文三等奖;

4. 2014.11,《浙台文化产品贸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获第三届“卡森杯”法律学术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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